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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22
酒驾了,纪委监委咋知道的
“你们怎么知道我酒驾了?”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棋田村,因酒驾受到公安治安处罚的党员张某在家中接到了郫都区安德街道纪工委送达的立案决定书,一脸错愕。 近段时间,在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等地,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被纪委监委通报。他们当中,既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农村党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公立医院医生,处分类型从党内警告到醉驾严重触犯刑律而被开除党籍、公职。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为什么要受处分?会受到什么处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那么为什么对酒驾醉驾的处分,有的是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而有的则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呢?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范围扩大到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就包括对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酒驾了,是怎么“捅到”纪委监委那里去的? 纪法依据都有了,关键是怎么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红线。酒驾行为由交警部门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想准确掌握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等违法情况,就需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工作。监察法实施后,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方面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在,“揭秘”的时刻到来了:文章开头那位党员张某酒驾,纪委监委是怎么知道的? 原来,张某酒驾的信息录入公安局治安处罚系统后,郫都区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数据比对,实时抓取到了这个线索。“大数据+监督”平台集纳了当地39000余名监督对象基本信息,党员干部和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督对象都被囊括进来,并且采集了涵盖公安、民政等28个部门、10大类68小类206项共计10万余条监督执纪数据。在这个平台上,有一个“协同反腐”的功能模块,可以实现与各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系统的数据导入和抓取。 “各部门实时导入的数据中,一旦有党员、干部受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我们都会抓取到。”郫都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酒驾的行政处罚数据导入平台以后,平台自动对比行政处罚和监督对象数据库,提取出本批次行政处罚数据中的监督对象信息,经与公安机关详细核对无误后,纳入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库,问题线索进入审批、分配流程,转交或指定各镇(街)纪委、各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处置——张某因酒驾收到的立案决定书,就是这么来的。 平台使用以来,比对发现因酒驾受行政处罚的监督对象达44人,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6人,农村党员干部6人,普通党员32人。 其实除了成都,其他地方为掌握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情况,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2018年7月9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春节,当时,由郴州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参与,集中对党员、公职人员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问题开展4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起。目前,郴州市规定,每半年各单位要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定期进行报送、移送。下一步还将出台更完善的实施方法,形成问题线索专人负责、定期移送、定期报送等运行机制。 其实,纪委监委对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不放过”,是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爱护。郫都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我们发现农村地区党员酒驾占比较大,就及时向各街道提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针对农村党员的纪法教育,提升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更好保护群众和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们,要尽快习惯在严密的监督下,清清爽爽、规规矩矩地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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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22
榆林市纪委监委通报11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1.靖边县残联理事长单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7日(清明节假期),单位司机苏雨田以给残疾人送米面为由驾驶公车陕K3210Y办理私事。单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到位,车辆管理不规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单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苏雨田受到通报批评处理。2.靖边县国土监察大队队长尚俊文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5日至7日(清明节假期),该单位司机王靖永驾驶公务车陕KGJ118在靖边县城办理私事。尚俊文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未严格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尚俊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靖永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靖边县水利工作队队长王浪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5日至7日(清明节假期),单位司机王夺私自驾驶公务车陕KB3126在靖边县城闲逛。王浪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王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王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4.靖边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陈凤贤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5日至7日(清明节假期),单位司机马星虎驾驶公务车陕KUE789在县城闲逛。陈凤贤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正确履行职责,未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陈凤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马星虎受到通报批评处理。5.府谷县妇幼保健站站长王二邦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5日(清明节假期),王二邦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V0472赴麻镇办理私事。王二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米脂县桃镇工作人员崔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5日(清明节假期),崔杰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TZ008监督防冻物资发放结束后,驾驶公务车办理私事,4月7日将公务用车开回单位。崔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绥德县工商局崔家湾工商所所长马小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7日(清明节假期),马小龙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R0280赴榆林市城区办理私事,4月9日返回绥德。马小龙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绥德县建筑设计室职工安小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5日(清明节假期),安小平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B8343与家人去张家砭镇麻家沟村上坟祭奠。安小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9.吴堡县疾控中心车辆管理员薛锦州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 2018年4月5日至6日(清明节假期),该单位司机薛勇私自驾驶公务车陕K29325在吴堡县城办理私事。薛锦州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薛锦州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薛勇受到辞退处理。10.清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惠振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6日(清明节假期),惠振兴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YB016赴双庙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私事。惠振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11.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所干部路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4月5日,路瑞驾驶公车陕K3629A走访完贫困户之后,将公务车停放在住所附近。4月6日,路瑞驾驶该车办理私事。路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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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16
集团纪委举办全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8月14下午,榆能集团纪委举办了全系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和各基层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等,共5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集团纪委书记杨永华同志讲授,培训针对纪检监察干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以及监督执纪中遇到的困惑,从问题线索的来源、问题线索处置步骤、问题线索处置方式、问题线索处置的程序与方法、执纪审查常用文书的写法和如何制作谈话笔录等六个方面,对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和监督执纪、问题线索处置的实务进行了培训。杨永华为与会人员全面讲授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勉励全体人员继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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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10
省委召开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组会议 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国中贺荣出席
8月8日,省委召开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组会议,听取工作专班和秦岭各市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刘国中,省委副书记贺荣,省委常委张广智、王兴宁、王永康、庄长兴、姜锋、钱引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青,副省长陈国强、徐启方,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出席。 会上,工作专班和秦岭各市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目前,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实地排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部分违建项目已经开始拆除,对秦岭保护区内各类违建、已建、在建、拟建项目拉网式排查也已全面展开。秦岭其他各市对秦岭保护区内违规建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已经启动,发现问题正在有序整治之中。 会议指出,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以来,工作专班和秦岭各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专项整治工作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的重大政治意义,深入反思、深刻检查,汲取教训、知耻后勇,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委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把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压力传导到位。工作专班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力量,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协作配合,边查边改、交叉推进,把工作做扎实做深入,确保如期全面彻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会议强调,西安市要充分认识做好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坚持挂图作战,聚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紧盯时间节点,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等5市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工作重点,有力有序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生态保护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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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10
我省专题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近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增强整治“四风”问题针对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陕西省纪委专题通报8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1.西安市国土局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7年1月至4月,经该中心办公会研究,违规给在编人员发放加班费、误餐补助、交通费等,共计7.333万元;1月至12月,违规为在编人员发放通信费,购买慰问品、公交卡、蛋糕卡等,共计1万余元;违规给临聘人员发放蛋糕卡、公交卡、节日慰问品等,共计3.283万元。2018年6月,该中心主任杨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咸阳市长武电视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该电视台连续4年违规给全台职工发放下乡补助、加班费、通信费等,共计13.09万元。2018年1月,转为同职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台长雷宏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铜川市王益区工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至2015年,经局长赵军校同意,该局违规给职工发放值班和加班补助,共计3.5万元,以植树补贴和劳务费名义违规发放2600元。2018年5月,赵军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商洛市商南县城关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该院违规发放下乡补助、加班值班补助5次,共计3.11万元。2018年3月,城关中心卫生院院长、时任城关镇卫生院院长陈先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渭南市蒲城县卫计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6月至9月,经该中心主任李军民同意,该中心自行制定标准,违规给中心职工发放值班补助,共计2.55万元。2017年12月,李军民、该中心纪检组长陈海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宝鸡市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3至2014年,该站站长霍芳哲自定标准,在相关人员已领取下乡补助的情况下,两次给其违规发放下乡培训费,共计1.032万元。2014年8月至2017年11月,该站多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职工私家车加油,共计支出3596元。2018年6月,霍芳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7.汉中市西乡县午子山文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该所以加班、值班名义,违规给全所职工发放补贴9次,共计4万余元。2018年3月,该所所长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记大过处分,会计李光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8.安康市石泉县住建局质监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经该站会议研究,以加班费名义违规给全站职工发放补贴和奖金发放4次,共计10.1万元。2018年1月,该站分管财务的副站长杨晓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违规发放津补贴历来为纪律所不允许,是近年来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的“四风”之一。以上8起案例表明,无论以什么名义、找什么借口、采取什么手法,都无法掩盖逾规破纪的事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重点问题之一,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以上问题特别是发生在近年的问题说明,此类问题更具顽固性、反复性,查纠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守永远在路上的执著,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3+X”纠正“四风”专项整治,以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问题为重点,结合本地区其他突出“四风”问题,正风肃纪、惩戒追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引导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思想自觉,善于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认识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危害性,增强纪律敬畏,强化责任担当,做细做实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绝不能找借口自开“天窗”或放弃职守。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一步不松、半寸不让,以破除“四风”顽瘴固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作风建设持续好转。要倒逼相关职能部门对规范发放津补贴问题深入研究,因应施策,对规定模糊不清的予以明确,对于过于原则的予以细化,明晰操作规范,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的正常福利有力维护,对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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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08-08
省纪委监委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王兴宁讲话
8月3日,省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主持并讲话。他强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全会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王兴宁指出,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当前发展形势,总结上半年经济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任务,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心聚力的目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省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王兴宁强调,要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政治纪律为尺子,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围绕全会部署的五项重点任务,加强对各级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特别是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把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要聚焦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扎实推进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用好的作风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为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学以致用讲学习、严守纪律讲规矩,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会议还传达了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纪委宣传部)



